河南省重点研发及推广专项是省科技厅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而设立的重要专项。其中,技术推广类项目旨在支持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在全省范围内大规模推广应用,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帮助各申报单位更好地理解和准备申报材料,特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方向
技术推广类项目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 农业领域:农作物新品种、高效种植养殖技术、智慧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与质量安全等技术的推广应用。
- 工业领域: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先进技术的产业化推广。
- 社会发展领域:人口健康、生物医药、公共安全、社会治理、绿色低碳等民生科技的推广应用。
- 其他符合河南省产业发展规划、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技术推广项目。
二、申报条件
- 申报单位须为河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
-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推广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人才、场地、设备等条件。
- 推广的技术应先进、成熟、适用,知识产权清晰,已通过中试或小规模应用验证,具备大规模推广的基础。
- 项目须有明确的推广目标、推广区域、推广规模、预期经济社会效益,且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比例合理。
- 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带动脱贫地区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 项目申报书(通过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并打印)。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技术先进性分析、推广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分析、风险分析等。
- 附件材料:
四、申报流程
- 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已注册的直接登录)。
- 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提交至主管部门审核。
- 主管部门(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县科技局、省直单位等)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
- 通过审核的项目由系统生成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按要求报送。
- 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立项。
五、评审要点
- 技术先进性:推广的技术水平、创新程度及知识产权状况。
- 推广可行性:技术成熟度、推广方案合理性、实施团队能力。
- 效益显著性: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 资金合理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 示范带动性:对产业升级、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六、支持方式
- 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
- 财政资金支持额度根据项目规模、投资总额及评审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
- 鼓励地方财政和企业加大配套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七、注意事项
-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同时申报多个省级科技计划。
- 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限申报1项。
-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以省科技厅发布的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 本指南解释权归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共同推动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工作迈上新台阶。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二四年X月X日